一说到“核”字,大家一般想到的是核武器、核电站等。随着社会水平的日益发展,“核”应用于医学中并逐渐成熟。核医学就是研究核技术在医学中的应用及其理论。通俗来说,大家普遍理解的“核”是大“核”,核医学中的“核”是小“核”,任何抛开剂量谈毒性的说法,都是不合理的。核医学检查只要正当操作,积极防护,其患者受到的辐射剂量基本很少,不会对患者造成危害。
辐射防护有以下三原则:
1、实践的正当性。对于任何一项核医学检查来说,临床申请医生和核医学医生要相互沟通,确立患者实施核医学检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即患者可以从此核医学检查中获得的利益大于患者受到的电离辐射的危害,才可以实施此检查。
2、辐射防护的最优化。
3、个人剂量限值。
核医学检查中,患者的防护原则:
核医学检查中,患者主要受到放射性核素内照射的危害及部分CT的外照射辐射,需要选择能达到同样诊断效果的危害相对较小的放射性药物,如SPECT检查常用放射性核素锝,其物理半衰期短、射线能量适中,发射单一的γ射线,故使患者受到的辐射剂量小。
检查结束后,需指导患者尽快将体内的放射性排出。大多数放射性药物或其代谢产物是通过泌尿系统排出的,故检查结束后可以让患者多饮水、多排尿,就可以有效地减少膀胱及周围器官的吸收剂量。
对于育龄期女性,在行核医学检查前必须排除妊娠,对于妊娠期女性一般情况下禁止行核医学检查,哺乳期女性在接受核医学检查后应暂停哺乳。处于备孕期、妊娠期及哺乳期的女性在进入核医学科室时,需提前告知核医学科工作人员。
对于儿童的许多疾病,核医学检查具有很大优势,是其他常规影像学检查,如超声、CT、核磁无法代替的,如PET/CT评估神经母细胞瘤患儿的全身情况、肾积水评估分肾功能、肝胆动态显像诊断胆道闭锁、异位胃粘膜显像诊断迈克尔憩室、消化道显像诊断胃肠道出血等。医生会根据患儿具体情况,如年龄、体重等多方面因素计算放射性药物剂量,把照射剂量限制在合理的最低水平。
引用:
1.【世纪科普】做核医学检查如何进行辐射防护?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